前天咱班小孩有四個哭出來了。

一個是被阿新打到哭了的小妤,哭到跑去找高年級的哥哥訴苦。

一個是打小妤的阿新,被我罵到話都講不出來,只能哭。

一個是小潤,上課拚命講話,被警衛股長記了好多個叉叉,
我依照規定要他罰寫時,硬是頂嘴說自己「哪有!」,
旁邊同學都說他有講話,我上講台時也看到他在說話,
小潤還是一直給我很兇的說:「哪有!我哪有!」
氣得我用力拍黑板大罵。

小潤大概覺得很委屈,就趴下來哭了。
我沒理他,下課才把他叫過來...

「你會哭、覺得很委屈,這就表示我們之間有誤會,
那我們來把誤會解開,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。

你說你沒有說話,我卻認為你說話,
我想是因為你認為的「說話」和我認為的「說話」不一樣。
那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,到底什麼樣才叫做「說話」?」

小潤忿忿地不講話...

「......好吧!既然你不知道怎麼講,那我先說,
我認為只要有開口講話,不管聲音大小,都算「說話」。
因為我有看到你嘴巴在動,所以我認為你有在跟人說話...
啊!難道你是在自言自語?」

小潤搖頭。

「既然不是自言自語,那這樣就是在跟別人說話了喔~」

「老師為什麼要規定不可以說話?為什麼連小聲說話都不行?
因為一個人說話小聲,但是大家都小聲說話就會變得很吵,
老師就不能好好上課了。所以才這樣子規定,你懂嗎?」

小潤想了想,點頭。

「老師一點都不討厭你,相反的老師還很喜歡你,
但我不喜歡的是不好的行為。因為喜歡你,
所以希望希望你能夠把不好的行為改掉、變得越來越好,
才會這麼嚴格的糾正你!你瞭解嗎?」

小潤眼睛開始看我,點頭。

話說到這邊,軟硬兼施,我想也不必再重罰,
免得狗急又跳牆,就說:

「原來我們之間有誤會才會這樣,
那現在你知道老師的要求了嗎?
既然如此,那這次我們就先不罰,
下次如果再犯,就要接受處罰了,可以嗎?」

後來小潤就沒事了,下午上數學還踴躍上台解題。


放學前,我在聯絡簿上蓋章時算帳,
(也只不過是蓋乖的星星章&蓋不乖的笑章而已...)
有兩三個學生體育課被老師點名說不乖,小賢是其中一個。

結果我蓋到小賢笑章(不乖)的時候,
他很不能接受,一度把聯絡簿拿著不讓我蓋,
還用聯絡簿一直打自己的頭,激動地喊著:
「我要懲罰我自己!我要懲罰我自己!」

最後還落下幾滴熱淚。

我一邊蓋笑章一邊裝輕鬆地制止他打自己頭:

「你不用懲罰自己啦!也不必哭啦!
蓋笑章只是給自己一個警惕而已,以後不要再犯,
一樣還可以蓋星星章啊!沒有什麼啦!不用懲罰自己啦!」


除了小潤跟我頂嘴時,我真的有動氣外,其他都是裝兇的,
但最近假裝發怒較多,還是頗為疲倦。 orz

我是個很兇的老師嗎?
很好,我還怕我不夠嚴格。

要兇到聖誕節為止呢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hal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