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看了個日本綜藝節目,好像叫什麼「XX大不同」的...
這一集在介紹跟死亡有關一切事情,
像是選靈龕、棺木、靈車、奠儀包...的,
最後的話題是遺產跟遺囑。

根據調查,有將近1/3的人,曾經為遺產起爭執,
讓我想到我爺爺奶奶&外公外婆去世時的一些事。

我爺爺去世時,我爸爸跟叔叔們可以繼承信義區的一棟大廈。
當時奶奶還在世,因為她偏愛某個跟她同住又同宗教的叔叔,
所以就叫其他子女把產權什麼的,通通便宜轉成幾萬元,
把房子、土地都過給那位叔叔,而那個叔叔要負責照顧奶奶餘生。

我爸爸跟叔叔們都是孝順的人,既然奶奶這麼開口當然照辦,
但我奶奶絕對想不到,她最後的那一段路,還是這些她不疼的孩子們照顧的。
那位叔叔娶了個性格倔強剛烈的太太,跟奶奶根本處不來,
三餐有一頓沒一頓,找她做事不容易,逢年過節還回自己的娘家。
叔叔怕老婆,根本不敢說什麼。最後奶奶生病過世前,
是其他的叔叔&媳婦們排班天天去照顧奶奶的,那位嬸嬸...沒看到。

世事難料,人心...也不可測。

再說我外婆去世後,我媽媽和三個舅舅一個阿姨在處理遺產,
全部兄弟姊妹裡,只有我阿姨沒有成家,和我外婆一起住。
我這個阿姨個性很差,跟自己兄弟姊妹賴皮都理所當然。

就像我們家在萬華有一間房子,是我以前的老家,
本來都是租給人家,收一些房租來貼補家用,
我阿姨說她要做代書,她要租,我們就以很便宜的價錢租她。
結果房租交了兩個月後,再怎麼催都不給錢,白白住了一年多!
媽媽收支拮据,只好請外婆幫忙跟阿姨講一講,
我阿姨竟然說:「我不給錢,是因為你上輩子欠我的!」
外婆沒有辦法,只好跟媽媽說,等自己去世再從遺產裡幫她還。

結果外婆去世,在處理遺產時,照規矩,本來是總遺產平分。
舅舅跟媽媽擔心阿姨一個人無依無靠,決定問清阿姨的欠債,
要拿遺產先把阿姨所有債務先還掉,再平分五份。
媽媽本來不想追究租金,可是舅舅們認為有欠就要還,
結果阿姨卻在那邊大吵大鬧,說我媽媽跟舅舅們欺負她,
氣得我媽媽心一橫,堅決把欠款拿回來。

我那阿姨還有很多機車事,這裡就不講了,越講只會越生氣...

回到電視節目吧!

一位有三子一女的老爸,在專家的協助之下,
將所有的財產做了確實的計算,總共有兩億多日圓!
在宣布遺囑之前,專家跟家屬們開了個「遺產模擬討論會」,
而六十多歲的父親,則在隔壁房間從監視器觀察著,
其間子女們各自有所堅持,一直無法達到共識。
討論結束後,父親說:
「看完他們這麼自私的討論,我一定要活到120歲!」

心得是:
1.你的遺產,一定比你想像的多。
2.效力:遺囑>家屬共識>法律。
3.我一定要立好遺囑,省得看著親愛的人煩惱。



死前,你都安排好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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