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所有人都能關注我們國家的教育,這個國家怎麼會不強盛?
如果財團侵害人民權益來蓋大巨蛋你會生氣,
圖利財團傷害你孩子的幼教修法,你怎能置身事外?

3/7保護幼教大遊行需要你的關注、支持與加入!

 

天下雜誌【讀者投書】楊逸飛:關你什麼事!?《幼照法》修法──家長們不可不知的三大趨勢!

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52/article/2439

自去年以來,幼托整合後的主要法令──《幼兒照顧及教育法》(以下簡稱《幼照法》)修法的新聞,在媒體之間始有所聞,但對多數人來說,這可能都還是很陌生的一件事情,但此次修法的影響,可能將會動搖到國內幼兒教育的國本!儘管你的孩子可能已經脫離幼兒教育階段,但只要周圍的親朋好友有可能是「家長」的,都應該知道這次修法可能產生的影響!

1. 大財團的壟斷,將使幼兒教育成本逐漸提高

公私幼在臺灣比例高達3:7,公幼與私幼的收費差距之大,在幼兒教育是眾所皆知的事情,但近年來,為了能夠普及幼兒教育,出現了第3種型態的幼兒園──非營利幼兒園。非營利幼兒園,即是由政府提供場地、設備,並定有嚴格的收費標準與經費控管流程,目的在於有效控管幼兒園的營運成本,讓家長能以較平價的成本,獲得幼兒教育的成效。

但今年,教育部報送行政院的幼照法第九條修法版本,擬將「非營利幼兒園」更名為「公私協力幼兒園」。

更名後最大的差別有兩點。第一,現行法律中,非營利幼兒園只能由公益法人承接,更名後則可開放改私立業者跟民間單位為承接;第二,現行法律中,非營利幼兒園人員薪資受一定的保障,而更名為「公私協力」後,人員只受勞基法最低薪資保障。

就第一點來看,如果你真的相信:「台灣的財團、企業絕對不會以營利為目的」的話,那這一定是個完美的做法。(但實在話說來,如果真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團體,那乾脆改名為公益的法人吧!)

也就是說,將來開放給各企業跟民間團體承接之後,將由國家無償提供場地與設備,讓這些單位辦理幼兒教育,而業者則可以大幅降低營運成本,但收費不降低,如此,就可以直接拉高獲利空間。

若你對台灣的企業還熟悉的話,就能明白,很多企業的名稱不同,但背後其實都是同一間公司跟老闆。顯而易見的,未來將會有很多種不同的企業承接這種「公私協力幼兒園」,但背後可能都是被同一間企業所壟斷。

當幼兒園被財團壟斷的時候,家長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機會去跟業者談論收費的問題,因為現實就是:「公幼超少,私幼都是同一間老闆,如果不就讀,那就請你自己請假回家顧小孩。」當公幼進不去,家中又沒有人可以照顧孩子的時候,你只能屈就於收費昂貴的「公私協力幼兒園」。

現在私幼的收費,平均下來,有些都快接近一位家長一個月的薪水。那這樣,辛苦工作賺錢是為了誰呢?

而另一個更嚴肅的問題是:投入的學費越貴,幼兒獲得的學習效益會更好嗎?

2. 教育成本與效益將不成正比

幼兒園所營運要成本,家長來參觀要看門面,所以表面的硬體設備要盡量好看、能吸引人。因此,基於營利的目的,算一算只剩下餐點費、人事費能夠壓縮。

你是否知道孩子的老師一個月薪水多少?工時多少?

當妳一早7點就將孩子送至幼兒園,然後到晚上8點才接回去的時候,你是否知道老師必須提早20-30分鐘上班並且晚20-30分鐘下班?

當你在家中感慨,面對1-2位活力十足的幼兒很累時,你是否知道有些老師必須1個對15-30位幼兒長達近8小時的時間?

這樣的工作,在你的眼中值多少錢?現實的情況是:多數的私幼老師,薪水很難超過30K,甚至有些是19K、22K。

低薪、長工時其實已經成為台灣私幼老師的常態,你是否真的相信,一個工時這麼長、新水這麼低的老師,有辦法用耐心跟愛心對待你的孩子?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」,再優秀、再有耐心的人才,在這樣惡劣的環境,及面對30位幼兒這樣大的壓力,也無法保證不會做出奇怪的事情。這也是臺灣私幼負面新聞總是層出不窮的原因。

更多的人其實並不曉得,家長口中所稱的幼兒園老師,其實有分為教保員跟教師兩種,後者因其資格嚴謹且須經過檢定與考試,因此薪資福利較前者好。而目前《幼照法》修法,業者團體要求幼托整合前的7千5百名教保員不需要修習教育學分,直接取代任教大班的教師。以教育部公佈102年私立幼兒園總數為4641所來估計,我們可以合理推論,在這7千5百名教保員退休前,私立園所將不再需要聘合格幼教師,且業者主張該7千5百名教保員不再進修,意即園所沒有引進新教學理念的必要。此舉對台灣幼教影響極為深遠。

聰明的你,應該可以知道,此舉絕對可以大幅降低目前私幼的人事成本,將其營利空間更往上一層,再搭配「公私協力」幼兒園這招,其威力之猛不難想像。另外,現行法令當中,5 歲幼兒免學費由政府補助,而每個園依活動空間及師資配置而核定可招收之人數,若超收則有部份超收的幼兒無法領取學費補助款,會影響家長就讀之意願。但業者正醞釀推動「不得以非歸責幼兒或幼兒家庭之事由,取消或予以差異化之補助」的修法文字,這表示:未來就算師資設備爛到不行,或核定人數很少,若家長全不知情讓幼兒就讀,亦可請領學費補助!

因此,這些法令通過之後,就算你選擇收費昂貴的幼兒園,也不能保證這些費用是挹注在幼兒的身上,業者從除了從納稅人身上獲得免費的場地設備,再從家長身上收取高額的費用後,開始層層剝削、獲利,最後只剩一點點花在孩子的餐點還有老師的薪資上面。

那,如果你選擇收費平價的幼兒園私幼呢?很遺憾,可能甚至連照顧孩子的都不是教保員或教師!

3. 照顧孩子的,將不具幼教背景

《幼照法》第15條原規定:須要有教保服務資格的人員(即幼教相關科系的人)才能教學。但目前業者正擬修法,讓「未具教保服務資格」的人在有教保服務資格人員在場的情況下,可以進入「協同教學」。說白話一點:有教保員或教師在場,外語老師跟才藝老師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進入教室上課。

此法一過,一班就只需要一位教保員或教師(前者較省成本),然後大量聘請鐘點制的才藝老師跟外語老師(根本就是小學安親班模式),但這些外語老師跟才藝老師,並沒有受過相關的幼兒教育課程,不熟悉幼兒特性。你是否真的相信,他們可以好好對待你的孩子呢?唯一可以確定的是;一但這個法令通過,這些業者將巧立名目,收取各項才藝的費用:美語、音樂、圍棋、舞蹈、繪畫....等等。

或許,會有很多家長喜歡這樣的課程,不過,外師跟才藝師資,目前根本沒相關法令可以控管,業者給予的鐘點費高低,家長無從得知,所以你根本無法確定,你所付出的教育成本,是否完整地挹注在孩子身上?當你對這個園所不滿意的時候,你選擇更換園所,但這時,幼兒教育環境已經被企業財團壟斷,你還是沒有選擇權!但迫於現實,又能選擇收費平價的園所...但卻不能保證品質,那索性將全部的薪水投入好了!可悲的是,收費高的園所,卻還是沒辦法保證品質....如此又從3→2→1→2→3....不停地惡性循環。

到最後,你就會想問:「為什麼我們國家沒有辦法提供一個優質、普及、平價及近便性的幼兒教育呢?」

我會說:「是的!幼托整合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提供優質、普及、平價及近便性的幼兒教育啊!」

但現在,幼托整合面臨了一些困難,是無良營利企業與守護幼教品質之間的角力戰!它需要教師、教保員還有家長的支持,才可能獲勝!

因此,不要再覺得《幼照法》修法跟家長你沒有關係,你會有孩子,你的孩子也會有孩子,你孩子的孩子也會有孩子!如果現在你,選擇沉默,不站出來替孩子把關,未來,當你孩子/孫子面臨沒有理想的幼兒園可以就讀的時候,你,就只能接受。

「衡量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,不能只看經濟指數,而是看國家如何對待社會中最弱勢的人。」──英國將軍  葛凱文

毫無疑問的,幼兒絕對是國家內弱勢的族群之一,因為他們從來不會,也根本無法為自己發聲。臺灣,會是一個文明的國家嗎?「營利」並沒有不好,但是教育是國之根本,幼兒更是國家的棟樑,如果將幼兒之教育做為營利,那將會是動搖國本的大事。

(作者為公幼教師)


 

教保合作成長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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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誠摯的邀請您,3月7號,為愛攜手上凱道!】

我們整理了近期與師資標準及設施設備相關的新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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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這樣分類是因為修法走向是這樣的:
※第七條:過去規定就讀評鑑通過的園所的幼兒,才能領補助款,目的就是藉由補助款來約束園所達到最低標準。現在修法走向是無論就讀什麼園所都能領補助款,看似對幼兒對家長一律公平,但其實意味著:過去園所必須因為擔心招生不利而必須努力去達成評鑑最低標準,未來園所不必擔心,反正幼兒都能領到補助,也不會影響招生。
※第十八條:幼托整合前之教保員無需補修幼教學分即可替代教師員額。

孩子,究竟要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成長?

無關您是否為教保人員或是您是否有孩子。
只要您具備思考能力及行動力,
請與我們一起走上凱道,為孩子發聲。

我們不缺默默支持的人,我們需要的是勇敢站出來的人!
活動主辦:全教總
活動協辦:教保合作成長協會
全民護幼大遊行活動頁面 http://ppt.cc/whVp
幼兒權益一起照活動頁面 http://ppt.cc/YHav

~懇請幫忙分享,將訊息傳播出去!~

 


[爆卦] 接受中國每班2師1保,台灣大班1師都不要

http://disp.cc/b/163-8voK


最近的幼照法修法一案,被誤為是教師與教保員的論戰,而最需要知道與正視此議題的
家長與社會大眾,卻沒有太多的聲音。


提出修法訴求的是業者,是同時在兩岸投資的幼教台商。
因為陳X儀、何X德等人主導的全國幼教總會即是業者團體,
請見其官網:http://ppt.cc/Q2Nr

圖檔http://ppt.cc/gjsf

請見兩岸三地兒童教育協會http://ppt.cc/FGsw

圖檔http://ppt.cc/5N3D


何以在大陸開設幼兒園可以接受當地的法令每班二師一保,
在台灣卻頻頻主張幼教師證照無用。
要修幼照法,改掉大班以上至少一師之規範。

台灣私立幼兒園有教師證的老師與沒教師證的老師每月薪水差3千元。
且工作時間常常到7.8點下班,長達12小時卻無合理加班費。
若教保員去進修拿到教師證將會逼使業者調薪,且進修課程開設在晚間或假日,
若讓教保員去進修,業者勢必增聘人手,將影響人事成本。
是怕教保員學了新的教學理念回來會頂撞沒理念的大老闆!?

想知道更清楚脈絡,可見詳細圖文版↓
《幼照法修法紛擾,身為家長的您一定要看》
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52/article/23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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