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們班規的一條,說髒話或是罵人難聽的話,
就要罰寫100遍「我不再說髒話」,
但常常我把學生教訓了一頓後,
罰寫卻因為忙碌而沒有盯著罰,
總覺得學生開始有點鑽漏洞了。

這個禮拜二,我們學校舉行班際體育競賽,
看著比賽,我比小朋友還要high!
又是帶著喊口號,又是討論戰術,
結果high過頭的結果,就是看到我們班一個女生,
竟然運著球要去投我們班守的籃框時,
我不由得的自言自語的說了句:「啊!靠北!」
結果旁邊的小朋友興奮極了!
喊著要我要罰寫100遍。

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,我被罰得心甘情願,
但為著這兩天要交一份學校的鄉土研究報告,
拖了兩天,老被孩子笑著要罰寫。

好不容易昨天把報告交出去,
我也直接跟小孩講,我終於把報告交了,
禮拜一一定把罰寫交給他們。

雖然不知道我交了罰寫以後,小孩會不會交罰寫,
但至少讓他們知道,老師犯錯也要負起受處罰的責任,
凡事負起應負的責任,如果能夠給他們這樣的概念,
那我這100遍「我不再說髒話」寫到快抽筋也就值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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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那個「髒」字筆劃真多!真難寫! ╯‵□′)╯~╩═══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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