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行善助人,坐而言不如起而行。
FB與報紙的差別在於FB能藉眾人之力行平衡報導。
若媒體的腥羶色已是亂象,莫讓自己成為其中的推手。

 

【你有思考的權力,請不要放棄追逐真相與正義-林偉強】
對這張照片有印象嗎?若你知道這位在台北車站賣報紙的婆婆,請務必看完這篇文章--然後思考,「你是不是在轉發以後開始罵警察?」
如果是,你更應該看完然後分享給那些曾經看過這張照片的朋友--因為在這個媒體壟斷的年代,我們都很容易被一張照片擺弄思想,視警察為應該批鬥、批垮的對象。但故事總有兩面說法,而我們都應該聽完再下判斷。這是個媒體權在人民身上的新世紀,我們能做的更多、更好。

(3月14日晚補:給想幫助婆婆但不想看文章的網友,這篇是新聞及網路上所有有關婆婆資訊的第一來源:http://ppt.cc/m5FC)

---正文---
事情是這樣的,照片拍攝自2013年3月10日,而拍攝的原PO稱婆婆被警察開了1200元的罰單,於是這張照片散佈出去了。網路民眾群情激憤,許多留言以不堪入目的字眼攻擊這照片拍到的警察人員(舉例:請看專頁 我們想幫你,一萬三千多個分享,有多少人在罵警察?→補:這個專頁只是因為有轉發照片所以我拿來舉例,此專頁並非創來攻擊警察,立意仍然良善,請網友別誤會==)
(3月14日晚間去看已有近兩萬分享)

但事情真的是這樣嗎?

很剛好地,我在同一天晚間十點經過台北車站也剛好向婆婆買了一份報紙,而婆婆並沒有說她被開了罰單(除非婆婆騙我,但過去一年多來在和婆婆斷斷續續接觸過程中,我不認為婆婆這樣樂天直言的老人家會刻意隱瞞開單→注意:婆婆以前在公園賣報紙時的確被開單過,但已憑自身力量繳清)

總之,一張照片引發的事情發展到如此,絕非所有想幫助婆婆的人樂見。畢竟攻擊警察又有什麼用?攻擊過後你是否真正在車站向婆婆買份報紙,聊聊她的故事?

我的朋友 Hsiao Chiang 與 Albert Poshih恰好在過去兩年持續關注婆婆,也曾上過新聞,他們有寫了一篇關於婆婆的故事和賣報紙的時地,有心人可以點連結看看:http://ppt.cc/m5FC
(你我現在能於網路上看到的婆婆消息,許多都源自於他們。)

OK,走筆至此,希望大家能明白婆婆的處境和這張照片不應該被任意詮釋的理由。
真相不證自明,但一張照片能被解讀的空間太多了,難道臺灣這幾年來的媒體環境還不能讓我們明白嗎?

站務人員依法請婆婆離開沒有錯、警察人員被動讓婆婆離開也沒有錯,錯的是高舉「人性」大旗要求高道德標準的「我們這些網路使用者」。

我不否認有些警察的確毫無人情,但這並不能因此得證所有辛苦的警察都是如此。在社運名詞中警察是「國家機器」,但如今網路發達的時代,鬥垮這個機器不難。但鬥垮之後,我們都會成為任人宰割的機器。

停止攻擊警察,婆婆也沒有這張1200元的罰單。如果你我關心,請到台北車站花一個銅板買份報紙,或者有空就一起陪婆婆「下班」(數剩餘報紙數量,我數過兩百多份…唉,幸好這張照片拍攝的當晚已所剩不多,大幸!)

2013.3.13 凌晨一點 我為所有言論負完全責任。

---新增補充---
2013年3月14日 11:41致信該粉絲團要求更正已達兩萬人分享的照片內容,目前未獲回應(原發文者已刪圖且另發文請大家關心婆婆多買幾份報紙,感謝)
致專頁管理員:
日前您們有轉貼一張關於台北車站賣報紙婆婆的照片,經我和朋友向原PO求證,已證實您們所轉發的該照片內容不盡真實,徒然造成眾多粉絲對員警的誤會與仇視。
另外您們所轉貼關於婆婆的文章,主筆者便是與我一同求證並澄清的朋友,他們已經默默關注婆婆兩年多,如今新聞和網路上能得到的消息都來自於他們。
貴團成立初衷良善,惟實不應造成粉絲對辛苦的員警有所仇視,望您們能修改已有兩萬多人分享的那張照片文字敘述。
網路時代訊息散播迅速,但內容或多或少難以全面,而我一家之言難敵悠悠眾口,若您們能協助將真相釐清,還這位員警一個公道,我想這對婆婆日後在車站販售也有所幫助。
以下是我為現場還原的文章:(P.S:網址太長就先刪去了)

---2013年3月14日新增警察朋友來信---
(以下節錄已除去感謝詞和有關個資部分)
這位警察是我以前的同事,他是個認真負責的大好人,抓了很多小偷、通緝犯,也把許多失蹤人口送回家,接受這種無理的謾罵很倒楣。張老太太在台北車站賣報多年,一直被檢舉,造成站方和鐵路警察很大的困擾,但是幾乎沒有對她開過罰單。若要開罰單,也不可能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開1200元,而是由特別法「鐵路法」來裁罰銀元一百元至一千元,折合新台幣三百元至三千元,要裁罰鐵路法必須把人帶回製作筆錄,不可能讓她當場走,因此1200元的罰單應該就是憑空杜撰。

---3月14日晚間九點後記---
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網路「正義」,相信也不會是諸位朋友的第一次。

網民可以隨意代入哪個警察曾經對網民很差,爾後推論臺灣每個警察都該死,但網民卻不會因為小時候媽媽打了他屁股,現在就覺得媽媽十惡不赦(家暴例外,我指的是正常行使親權的管教)

這篇動態文章很長,也比不過那些隨便就上萬分享的臉書粉絲團,但若您有緣看見這篇澄清的平衡報導,希望您能不隨臺灣的媒體亂象起舞,還給默不作聲的廣大認份警員一個公道。不要再跳針說反正某某警察就是有牌流氓,所以全體警察該死…「樹大有枯枝,人多有白痴」,螞蟻你總踩死過一隻吧?

你不是唯一被警察開過單的人,也不是唯一曾被某警察刁難過的人,也不是唯一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的人(BTW,你瞭解國家之所以有賦稅制度的存在嗎?網路上常充斥我有繳稅我最大的富老爺心態,但你真的如此天大地大嗎?)

明辨是非認清對錯,才是大勇。

最後,對這位警察先生而言,我只想說:「正義也許會遲來,但它絕不會不來。」

參考書目及文章:
1、http://ppt.cc/sJ-z:《隱私不保的年代:網路的流言蜚語、人肉搜索、網路霸凌和私密窺探》by Daniel J. Solove
2、http://pansci.tw/archives/10141〈這封出處不明的轉寄網路文章是…?謠言止於「懂得搜尋的」智者〉by PanSci泛科學網
3、http://ppt.cc/Azwu〈如何避免剪刀黨?〉by 黃哲斌

---3月18日晚間六點半補---
由於文章轉載迅速,有些也未事先徵詢意見,在此我以文末署名表示負責。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,林偉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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